城鸡线无线列调升级改造工程已由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通号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实施,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通号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现依据《城鸡线无线列调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合同》(合同编号:GGSG2017-276)进行城鸡线无线列调升级改造工程通信、电力系统自购物资设备二次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包括:本工程自城鸡线下城子至鸡西西(不含)线路全长103.9公里,包括下城子、八面通、梨树镇、石磷、柳毛5个车站,及穆城联络线11公里。由GSM-R无线网改造引起的传输系统、有线调度通信系统、通信电源、通信线路、铁塔、机房及电力等相关配套工程。
2.2谈判内容:
2.2.1通信、电力物资设备,品种、包件划分等见附件1《城鸡线无线列调升级改造工程通信、电力系统自购物资设备一览表》。
2.2.2本谈判项目交货期: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副本;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3C认证)范围、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目录范围,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投标产品属于原铁道部行政许可认定范围,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生产供应能力:满足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供应商2015和2016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至少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供应商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中铁产品认证中心或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通过 CAL、CNAS、CMA等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近壹年未受到国家安监部门质量责任通报,未被国家、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铁路建设;
4.1凡有意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01月21日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