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1.招标条件
1.1招标项目为涿鹿金地首府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以上项目配电箱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依据
2.1项目概况:桑干河文化产业中心-金地?首府一期土建及安装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工程(10#、11#、14#、17#、18#、26#、27#、商业、车库)总建筑面积83492.52平米。
工程名称:桑干河文化产业中心-金地?首府一期一标段土建及安装总包工程
工程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三祖广场对面
施工范围:10#、11#、14#、17#、18#、26#、27#楼、34#商业及人防车库和普通地下车库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工程项目。
工程造价:1.498亿元
合同工期:579 天。
2.2招标依据:
2.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本次招标的物资
各种配电箱及箱壳共计2230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配电箱招标要求
4.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商。本次招标中只接受生产商投标。
4.1.2生产商的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验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投标产品近三年主要供货业绩。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5.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形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方法、程序获取招标文件。
2018年1月17日10时至2018年1月31日1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