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陆军预备役步兵第四十七师军选民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已经由主管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吉林陆军预备役步兵第四十七师军,采购资金已完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吉林陆军预备役步兵第四十七师军选民用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特种车辆及行政车辆定点保养及维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一年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国家二类汽车维修资质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须的维修场地及专业技术人员;
3.6、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经营场所位于吉林市城区区域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19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