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电厂取水泵房出水管封堵处理招标公告
2018-01-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
二、招标范围
1.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主要指标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
15 |
2018-QT-JXDL-0000-1-0004-1/2 |
南昌电厂取水泵房出水管封堵处理 |
为南昌电厂取水泵房出水管封堵处理,砼拆除、现浇砼、充填灌浆等施工,主要工程量:封堵穿堤钢管7根(其中3#泵房5根,共计320m,2#泵房2根,共计88m),封堵钢筋砼排水箱涵1座,长90m。主要工程量:C20混凝土1283立方米,充填灌浆916立方米,φ50PPR灌浆管预埋1470米,Φ100PPR通气管预埋617米等,以及施工承包范围内的辅助工程,包括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的取证验收及施工期间因取证验收发生的各种检验工作。 |
100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三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一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4、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经营状况良好(例如近三年内至少两年盈利等必要指标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15 |
南昌电厂取水泵房出水管封堵处理 |
1、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或与混凝土工程专业施工类似)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具有两个混凝土浇筑施工业绩,并成功投运两年以上,以提供2013年1月至2017年1月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复印件应有上述业绩要求的所有信息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证明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用户证明文件或用户反馈意见或质量回访记录、鉴定报告、生产许可证等要求的审查文件。并提供用户单位、生产/投产日期及联系方式,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8年1月16日至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