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18年12月湖南益阳发电液氨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3月-2018年12月液氨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编号
2.1、项目概况: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西北部的益阳市赫山区黄泥湖乡,本次拟对液氨采购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液氨采购(氨含量≥99.8,残留物含量≤0.2),数量约1000吨,供货时间为1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运输商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商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且需提供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间不少于2年的供货意向。
3.3、投标人须具备液氨销售的良好业绩(以合同件为准)不少于三份,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必需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4、经销商需同时提供代理厂家授权及资质证明。
3.5、投标人在近三年(2015年~2017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业绩(以合同件为准)及3.4、3.5条证明资料的原件(另递交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和报名资料复印件相同的电子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