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经宜宾市国土资源局以宜国土资发〔2016〕84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宜土整备〔2018〕17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南溪区分局 |
项目名称 | 南溪区裴石镇石林村、高库村、培农村、健旺村土地整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石林村、高库村、培农村、健旺村 |
实施时间 | 工期24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建设规模:9742.20亩( 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建设资金 | 上级财政资金 |
其他 | /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南溪区裴石镇石林村、高库村、培农村、健旺村土地整理项目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该项目比选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四川省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3、拟派执行本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相应资格证书,随机抽取进入评比的3家单位开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近期连续6个月社保凭证或证明;4、近三年(2014年至今)已完成至少2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土地整理项目业绩(随机抽取进入评比的3家单位开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留存加盖公司鲜章复印件,并须提供业主有效座机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