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卢氏县林业局的委托,就2015年第三批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建设森林资源培育资金-卢氏县官道口镇江槽村绿化提升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5年第三批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建设森林资源培育资金-卢氏县官道口镇江槽村绿化提升工程(二次)
2、项目编号:卢采购(2017)第560号
6、招标内容:包含油松、侧柏树苗的采购及整地栽植,苗木管护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8、供货及栽植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的内容;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企业注册地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报名、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3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