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小型燃煤锅炉并网燃气锅炉工程(州党校锅炉房至武警消防支队、克州边防支队段铺设管线)已由新发改投资【2013】28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图什市国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煤改气专项资金,项目总投资280万元。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小型燃煤锅炉并网燃气锅炉工程(州党校锅炉房至武警消防支队、克州边防支队段铺设管线)
2.2 建设内容:州党校锅炉房至帕米尔东路,管线长度为230米(单趟)*DN500、193米(单趟)*DN300。
2.3 建设
2.4计划工期:60天。
2.5标段划分:第一标段施工;第二标段监理
(项目建设施工的工程量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独立法人资质,且无不良记录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且无不良记录和业绩、信誉好的企业。项目总监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上午10时至2018年1月22日下午1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万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报名时要求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必须为参加本单位社保的在职人员)、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项目班子人员岗位证书,并附项目班子成员表,外地企业的进疆备案册,企业所在地出具的社保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无重大责任事故证明(有效期一个月)、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二个月)。上述证件均为原件。
6、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克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和克孜勒苏日报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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