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源公司涉税服务委托招标公告
2018-01-17
招标公告SH2018011201号
项目名称:
招标内容:见本公告第二条。
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
项目地点:南京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序号 |
招标文件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招标需求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1. |
2018-FD-JSGS-0000-1-0001-1 |
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涉税服务委托 |
1 |
批 |
投标人受聘担任招标人税务顾问,提供税务政策、税务培训、税务救济、税务咨询、国地税各税种日常纳税申报代理,企业所得税年度审核服务,协助应对税务检查和稽查等服务工作,具体见招标文件技术卷要求。 |
1000 |
注:以上为项目需求参考,具体需求、数量及服务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招标文件编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CPCEC/SH-ZB-08-2018-01-01 |
国家电投集团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涉税服务委托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近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 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 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在近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经营状况良好,3年内至少两年盈利。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专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且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执行合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商业道德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没有税务方面的不良记录; 2)具有本行业执业证书A级(含A级)以上的税务师(会计师)事务所; 3)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缴纳社保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4)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以后至截标时间)有过5家及以上大型企业税务代理的经验;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