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苏电集体资产运营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该项目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信息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人的所有资质证书和资信证明材料;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针对本次招标产品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必需的其他试验报告(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认证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企业销售业绩、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合法的财务报表。评审期间,投标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代理、经销投标时,其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投标产品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生产许可证、入网许可证、3C等,代理商仅需提供所投标货物制造商证书复印件)。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代理商仅需提供所投标货物制造商证书复印件)。
(6)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代理商仅需提供所投标货物制造商证书复印件)。
(7)产品制造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中国电力出版社,书号:ISBN978-7-5123-4148-7)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代理商仅需提供所投标货物制造商证书复印件)。
(8)产品制造人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代理商仅需提供所投标货物制造商证明材料复印件)。
(9)具有所投产品的供货业绩及证明材料。
(10)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如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4.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以下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序号 权重设置(%)
价格 商务 技术
1 50 10 4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8日8:30至1月23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