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月第二批阀门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200313。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轴承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材料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0万元的生产商;
2)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投标人应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 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须提供投标人连续三年(2014-2016年)经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连续三年(2014-2016年)的年营业额不得低于8000万元;
5) 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最近四年(2014至2017年)在大型化工企业销售业绩8份,业绩需附清单及合同复印件(含阀门明细),且至少包含3台管径不小于3”、压力不低于2500LB阀门业绩合同,并提供最少2份用户使用证明(不限年限不限阀门种类)。
6) 投标人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产品允许外购,外购产品需注明外购厂家,并提供外购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外购设备总价不得超过本次投标总价的20%。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09时00分至2018年01月2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