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上海奉贤生活垃圾处置二期工程污泥干化电动葫芦起重机供货及安装采购的供应提交密封投标。
1) 项目交货地点: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奉贤分区漴缺村1488号招标人厂区内指定地点安装。
2) 招标范围:本次电动葫芦起重机项目为系统招标,投标人负责干化污泥车间起重机、设备集成、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3)进度要求:中标后3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和安装。
4)质量要求:质量满足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提供有效的产品合格证明;
2.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 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资质;
3) 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介入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4) 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后签约)至少1个同类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可自2018年1月19日起-2018年1月25日止,每日(大于等于3日的休息日除外)上午 9 :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