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JLYT-ZBZX-2018-FW-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组织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乾安采油厂水井氮气泡沫驱技术服务施工,主要内容是通过采用四段塞注入方式,预处理段塞主要是通过起泡液进行近井地带处理;前置段塞主要是用氮气、起泡液、稳泡剂来实现大孔道封堵处理、防止气窜;主体段塞主要通过氮气进行能量驱替;后置段塞主要是用防膨溶液进行驱替;
本次施工采用包工包料形式,不涉及到甲供材;
未取得吉林油田市场准入资格的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办理吉林油田公司市场准入。
招标范围:预计13口水井氮气泡沫驱施工。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施工地点:乾安采油厂辖区所属注水井。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8年 12 月 5 日。
中标人数量:确定两家中标单位。 第一中标人工作量为7口井,第二中标人工作量为6口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3、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调剖或解堵或增产措施技术服务;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含调剖或解堵或增产技术服务);
5、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合规评价审查内容及承诺要求:见承诺书;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技术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满足技术要求中的带*号条款;
2、提供石油石化行业所属油田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至少1口已实施的水井氮气泡沫驱或吞吐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和发票,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上述期限内)。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