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核准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6﹞179号文件)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新建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脱硫、脱硝和超低排放等环保设施。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10台DN1000电动蝶阀、10台DN1000手动蝶阀及其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记录,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具有2个项目及以上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的燃煤发电机组进口蝶阀的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合同供货范围内容的页面。
8.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以下资料: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并要求该授权应是该品牌产品针对本工程的唯一授权、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和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月18日9时至2018年1月25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