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采购人)委托,拟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乐山分行机关、辖内县支行机关及网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乐山分行机关、辖内县支行机关及网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三、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的企、事业单位,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事业单位;
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无则须承诺在中选后一个月之内完成办理,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5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