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涟源市X581黄龙至扶珂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源市X581黄龙至扶珂公路改建工程已由 涟源市交通运输局以涟交发【2017】3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源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 拟建项目处在涟源市六亩塘镇境内,起始于黄龙村,与S231平交,终点于涟源市扶珂村,全长4.73Km。
- 该工程为改建工程,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度为6.1米,路面宽度为5.5米,采用4+5沥青混凝土路面。
2.2技术标准:
- 荷载标准:公路—II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 -2014)中的规定。
- 设计宽度:路基宽为6.1米,路面宽为5.5米。
- 地震动参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等于0.05g,地震动反应普特征周期0.35s,采用简易设防。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路基、沥青路面、排水工程、桥涵等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 12个月,缺陷责任期 2 年,保修期 5 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 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为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处),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工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以上人员除不可抗拒原因,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3.3 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一年(2016年11月以后)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不得存在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度评为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5.2交纳时间:2018年 1 月 19 日至2018年 2月 8 日16:00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1月 19 日~2018年 2 月 8 日16:00时止,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2 月 9 日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娄底市。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0929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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