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路(石宋大道-东环线)新建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文化路(石宋大道-东环线)新建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6]68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拨款,现已基本落实。项目业主为株洲市荷塘区城乡建设局,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文化路(石宋大道-东环线)新建工程监理
2.2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含乔木移栽)、电力管沟、交通安全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等。道路全长约870米,路幅宽26米,按城市次干道的标准设计,双向4车道,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项目总投资206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478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4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5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6 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本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且无在监项目),项目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6条;
3.4湖南省外监理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要求已进行入湘企业基本信息备案(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已办理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4.2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 1 月 19 日至2018年 2 月 9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网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网
5.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2 月 9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092918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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