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人范围:国内
招标项目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四川省 广元市 剑阁县
招标项目分类:工程 工程施工 新能源工程 新能源工程 风电工程
二、时间安排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18年01月17日 17:00(北京时间)。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3日 17:00(北京时间)。
截标时间:2018年02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
五、公告内容
1、招标内容
1.1项目简介
广元剑阁摇铃风电场位于广元市剑阁县中部,距离剑阁新县城直线距离约50km处,位于摇铃乡东南。风电场装机容量为100MW,安装单机2000kW风机50台,风机轮毂高度85m,叶轮直径127m。海拔高度在750m~1000m之间。剑阁县有京昆高速G5、G108过境,风电场区域有龙摇公路,X4083、白摇铃等公路纵横交错,交通较为便利,风电机组可通过汽车直接运抵场区。
本次招标范围为风电场西区高池乡一侧28台机位的所有进场和场内新建道路、改扩建道路、风机吊装平台及风机基础工程。
1.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本项目划分剑阁摇铃100MW风电场项目工程道路、吊装平台、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工程一标段和中广核剑阁摇铃100MW风电场项目工程道路、吊装平台、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工程二标段,共计2个标段,详细标段划分见招标技术规范。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两个标段的第一名相同时,依据项目整体中标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1.3招标范围
1.3.1第一标段主要范围:
(1)东区道路 25 公里(其中改扩建15.5公里,新建9.5公里);
(2)东区风机吊装平台 22个;
(3)22 台 2000 kW风力发电机机组风机基础施工。
1.3.2第二标段主要范围:
(1)西区道路28.3公里(其中改扩建6.8km,新建21.5km);
(2)西区风机吊装平台 28个;
(3)28 台 2000 kW风力发电机机组风机基础施工。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1.4工期:
风机基础计划工期 127 日历日,风电场场内施工道路及风机吊装平台工程计划工期171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2.3 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4 项目经理: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安全体系认证。
2.7 投标人在近3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1)近3年内投标人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法律规范的情形,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或被处以限制或禁止在一定地域、业务领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处在调查中或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处罚期满除外)。
(3)近3年内,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4.2 投标人已注册为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需先注册为该平台会员后方可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两个标段需分别缴纳标书费用,并分别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应按下面的汇款账户信息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标书款),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