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北京协和药厂沧州分厂项目(一期工程)配电箱采购项目(整体工程名称)已由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沧港经备字【2015】0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协和药厂,建设地点为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配电箱 (货物名称)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地长泰建设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协和药厂沧州分厂项目(一期工程)配电箱采购项目
2.2 合同估算价 200 (万元)
2.3 供货地点: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
2.4计划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各栋楼的配电箱采购 。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在最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和型式试验报告;
企业信誉要求: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01月 18 日至2018年 01 月 22 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