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YSZBZX2018-WZ-02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成渝管道广元站、绵阳站、德阳站、彭州站、内江站、隆昌站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6套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物资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管道分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兰成渝管道广元站、绵阳站、德阳站、彭州站、内江站、隆昌站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6套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物资采购。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共计6套。
2.3 本次招标控制价:182.22万元人民币(含17%增值税),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4 实施或交货地点:兰成渝管道广元站、绵阳站、德阳站、彭州站、内江站、隆昌站, 不满足此交货地点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工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内。
2.6 技术要求:详见《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技术规格书》、《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数据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3、投标人应能提供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来国内同类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供货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10套(含10套),提供销售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备环保产品生产资格证或环保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ISO9001或GB/T1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满足兰成渝管道6站污水处理系统《技术规格书》及《数据单要求》。
*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若中标,污水处理装置货到现场且安装调试完成后,出水水质达到技术规格书要求, 并由招标人委托具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10、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慎重确认,不存在资格被限制情形,如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若存在以上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14点00分至2018年01月24日23点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