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实施地点:广西柳州市
项目实施时间: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实际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概况:项目厂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西北部的柳北工业区内,距市中心约6公里。招标人现有2×220MW热电联产机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设计处理烟气量140×104Nm3/h,脱硫装置入口二氧化硫浓度8000mg/Nm3,脱硫效率97%,石灰石粉消耗量为17吨/小时,408吨/天(按运行24小时计),40000~60000吨/年(按运行2400~3600小时计)。
特别说明: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机组计划在2018年关停,具体关停时间目前未确定,最早停机时间可能是在3、4月。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数量 |
标书款 (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GTZX-18-122-001 |
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粉采购 |
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烟气脱硫用石灰石粉供货,主要包括2×220MW热电联产机组发电、供热生产烟气脱硫所需要的石灰石粉生产、贮存、运输、卸车等。 |
暂定24000吨 |
500 |
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骗取中标、串标或严重违约;
3、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所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以住建部门、质检部门、能源主管部门、安监部门等有关主管部门网站公开通报为准);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组织机构、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石灰石粉供货服务能力不小于400吨/天(提供具有相应生产和运输能力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法的石灰石矿山开采许可证(提供开采许可证盖章复印件),或与持有合法的石灰石矿山开采许可证者签订的长期供货协议(提供开采许可证和长期供货协议盖章复印件)。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1、 发售时间: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