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F5120180435Z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市供用电建设承发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北京市供用电建设承发包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承发包公司可视化安全监管设备项目项目公开招标的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审验合格的营业执照;
3.1.2营业执照具有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营业范围。
3.1.3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正常,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3.1.4安全质量要求
连续三年未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24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法定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