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根据贵州华电塘寨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的生产计划,现对2018年全厂生产区域保洁项目招标。
二、招标范围:2018年全厂生产区域范围内的日常保洁及垃圾处理,即厂区内除绿化养护、办公楼、检修楼、物资楼外的所有生产区域的日常保洁及垃圾处理。招标范围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申请人法律地位的要求如下:
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2、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如下: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具有与招标项目有关或类似的服务项目的内容。
3.4投标申请人的资信状况(银行信用、商业信誉)满足下列条件:
a 银行信用状况无不良记录;
b 未列入各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也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任意一种情形的法律诉讼纠纷:
a.投标申请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b.投标申请人及其子公司与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华电贵州公司)及所属企业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及合同纠纷、缔约纠纷等问题。
3.6投标申请人唯一性的要求: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资格预审时按一家投标人认定,资格后审时视为串通投标,全部否决。
3.7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c.在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行为,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d.在近3年内发生了重大环境污染、安全质量事故;
e.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