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炉尾部烟道吹灰器改造项目采购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CSIEZB180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炉尾部烟道吹灰器改造项目采购
采购内容:46套声波吹灰器。具体采购明细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交货地点:神华国华(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仓库
付款方式:9:1 设备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后,支付90%合同款,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
安装完成时间:2018年4月10日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银行或第三方评级机构均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4)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五台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单台机组安装45套及以上后烟井声波吹灰器的业绩(指过热器、再热器和省煤器等受热面区域,不包括脱硝、空预器以及脱硝后烟道等) ,需提供合同原件或原件扫描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被法院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在购买标书以及投标文件中均需提供,如若投标文件中缺失,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5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