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片区房屋拆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LC(CW)-201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2016年棚户区改造片区房屋拆除工程已由康发改〔2018〕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开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拆除食用菌片区、财政局片区办公楼8幢、住宅楼2幢、厂房3座、平方15间、活动板房17间以及其附属设施21间,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房屋拆除工程
2.3工程质量:合格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其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4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4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报名条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到甘肃省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
5.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1月22日—2018年01月26日报名,2018年01月26日下午17:30截止。
报名地点:陇南市武都区泰和丽景5号楼2单元3楼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开标时间: 2018年02月12日下午15:00分。
开标地点:甘肃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7.招标人:康县兴城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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