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BZ2018008
受桐柏县环卫局的委托,就桐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场、城区公厕、垃圾填埋场沼气收集燃烧火炬物业管理项目进行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桐柏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场、城区公厕、垃圾填埋场沼气收集燃烧火炬物业管理项目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 项目预算:5045339.808元
4.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场、垃圾填埋场沼气收集燃烧物业管理服务;
二标段:城区40座公厕免费运行管理物业服务。
5. 服务地点:桐柏县境内
6. 服务期限:两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出具时间须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截屏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出具时间须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4、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截屏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 18日上午8:00至2018年1月25日下午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