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屋顶通风器等通风设备招标公告
ZJTY10180099
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能源[2016]179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和超低排放等环保设施,配套建设3×2000吨级煤码头一座,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泥螺山北侧区域建设用海内,计划于2019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20%比例,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主厂房通风设备包括以下各类:薄型采光屋顶通风器,电动双层防雨百叶,无动力涡轮通风帽。封闭煤场:薄型采光屋顶通风器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记录,具体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6. 投标方所投薄型屋顶通风器及电动双层防雨百叶窗须分别具有至少2个单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工程的国内运行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供货范围页扫描件。
7. 投标方须提供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
8.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http://www.dlztb.com/),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8年1月19日9:00至2018年1月25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8日10时 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平台客服联系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 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