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2017年第一批通村公路剩余计划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岐山县2017年第一批通村公路剩余计划项目,已由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宝市交发[2017]305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岐山县交通运输局,代建单位为岐山县闲驰公路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及省补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岐山县2017年第一批通村公路剩余计划项目共35.62公里,总投资1781万元;建设标准为:厚18cm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4.5米,混凝土路面弯拉强度不低于4.0Mpa。主要工程内容:混凝土路面。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5个施工标段。各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
标段 |
合计里程(公里) |
所在镇村 |
1 |
蒲村标段 |
5.15 |
南庄村、鲁家庄村、右卫营村 |
2 |
蔡家坡标段 |
8.67 |
安乐村、王其村、胡新村、鸡坡村 |
3 |
京当、青化标段 |
6.2 |
西庄村、张家村、凤家庄村、童峪村、孙家村 |
4 |
雍川、枣林标段 |
8.3 |
王家村、马江村、尉迟村、安家庄村、张家沟村 |
5 |
故郡、凤鸣标段 |
7.3 |
普安村、涝川村、董家台村、北杨村、北寨子村、大营村、庵里村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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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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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计划工期:4个月,计划2018年3月15日开工,2018年7月15日完工。(实际开工日期按业主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年检合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企业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记录,近三年(2015年—2017年)累计完成四级及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两项及以上且不少于20公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只可对一个施工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开标形式进行。
4.投标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施工报名要求: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需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企业及建造师网上查询登记表、近三年(2015年—2017年)累计完成四级及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两项及以上且不少于20公里的业绩等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上述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请2018年1月19日至1月23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工程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费用。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8日9时整,投标人应于2月8日8时30分至9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恒源酒店四楼会议中心3号会议室(宝鸡市大庆路20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sntba.com)》和《各界导报》上发布。
代 建 人:岐山县闲驰公路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岐山县礼乐路南段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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