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咸阳秦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兴平市金城阳光二期4、5号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兴平市金城阳光二期4、5号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二、招标编号:HCPFH17-11-16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兴平市金城阳光二期4、5号楼电梯采购及安装电梯七部(21层4部,27层3部,载重1000Kg,速度1.75米/秒),招标范围为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服务,为交钥匙工程。
四、投标人资格、报名所需资料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采购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且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证书;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则不允许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有一家单位(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投标需具有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若同一制造商(品牌)出现两家及以上授权书,则取消该制造商;
(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人员或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2015年至今具有本次投标品牌类似项目供货及安装业绩(以合同为准);
(6)、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ISO14001、ISO18001体系认证。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提供其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件、业绩(合同)等原件,代理商不需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ISO9001、ISO14001、ISO18001体系认证原件,但需提供制造商的复印件。提供以上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二套。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3日止每日9:00时-12:00时,14:00时-17:00时(节假日不休),逾期不售,500元/套。
2、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八楼。
3、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和《三秦都市报》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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