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西咸新区第三水厂一期供水工程(西咸新区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供水配套工程)招标人为陕西西咸新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项目招标范围
工程总规模为10万 m3/d,分为三期实施,一期建设规模 1.8 万 m3/d,待一期工程接近满负荷时,建设二期工程,建成后总规模达到 5 万 m3/d, 远景三期工程建成后,总规模达到 10 万 m3/d;水源为宝鸡峡林家村水库(为芋子湖补水);厂址位于芋子湖西北侧,茶马大道东侧, 北邻泾河新城。
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详细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服务、协助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具体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
3.2.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岩土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4省外单位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若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方。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
3.5.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5.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3日在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一部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购买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联合体协议书(若联合体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陕西西咸新区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ixianwatergroup.com)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招标一部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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