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桂林独秀水泥总厂及广西泰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桂林独秀水泥总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泰安·独秀天下”10#、11#楼,10#—11#楼地下室中庭,6#、6A#、6B#楼,7#、7A#、7B#楼,6#—7#楼地下室中庭工程设计项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桂林独秀水泥总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泰安·独秀天下”10#、11#楼,10#—11#楼地下室中庭,6#、6A#、6B#楼,7#、7A#、7B#楼,6#—7#楼地下室中庭工程设计项目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HSZBLC2018G013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
项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桂林独秀水泥总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泰安·独秀天下”10#、11#楼,10#—11#楼地下室中庭,6#、6A#、6B#楼,7#、7A#、7B#楼,6#—7#楼地下室中庭工程设计项目服务采购 1 项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且具备工程师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8年1月18日至 2018年1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