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伊宁县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0.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整工程及结余资金,已由伊犁州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伊农开办字【2016】171号文件和【2017】24号文件核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伊宁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伊宁县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0.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调整工程及结余资金,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九斗渠和1-0分斗渠防渗工程、渠系配套建筑物及闸门板制作,渠道防渗2112米,渠系配套建筑物49座、闸门板制作60套。
第二标段:四斗渠防渗工程及渠系配套建筑物,渠道防渗844米,渠系配套建筑物6座。
第三标段:道路建设及涵管桥工程,机耕道砂砾石路面3100米,排水涵管桥6座。
2.2建设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2.4计划工期:于2018年3月15日开工,2018年4月15日竣工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一至二标段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必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进行信息登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 三标段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2018年1月25日,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4.2报名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一标段、二标段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三标段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二级及以上市政专业)、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考核证,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企业近2年内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两个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反馈意见表),一标段、二标段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包括被委托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应当是本单位人员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进行信息登记(报名现场查询)。
以上证件均带原件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企业,请于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1月30日,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至19:30在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43号九城商务楼3楼313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标段,售后不退,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标段。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日报和(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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