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Y18-XA405-FW049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了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陇东石油预探项目组、致密油项目组驻地位于甘肃省庆阳市陇东石油生产基地院内,办公区域位于陇东生产指挥中心;两个项目组共计项目生产管理人员约125人,为满足项目组正常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特招物业服务,为陇东石油预探项目、致密油项目人员提供125人以上食堂餐饮服务、办公室内、食堂保洁服务、日常生产生活后勤保障等服务。食堂餐饮保证营养满足项目工作人员日常需求;办公保洁服务要求达到整洁、卫生、舒适;日常保障服务要满足项目组工作人员便捷、周到、及时服务的要求。
2、招标范围:合同期内为项目组员工日常一日三餐的提供、节假日特色餐饮的供应、会议接待工作餐的提供以及相应的餐饮招待服务;定期提供项目组员工必需的生活用品;对办公区室内每天清扫两次,保持卫生清洁;阅览室、活动室、职工食堂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3小时。
3、服务地点:陇东前线指挥部。
4、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服务合同按年、分项目签订,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投标按一年服务期报价,合同按年度、分项目签订。在招标服务期限内遇到长庆油田公司不再设立该建设项目组,该服务合同自动终结不再续签,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在招标服务期内考核不合格、有重大安全事故的中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与其签署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考核标准由招标人定。
5、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
2、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
3、项目投入人员15人,含项目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从事后勤物业服务工作经历不少于5年,食堂炊管及服务人员需持有健康证。
4、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类似综合性后勤物业服务业绩。
5、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告知函查询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
6、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地址)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于 2018 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