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31-32#码头场地给水管改造工程己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31-32#码头场地给水管改造工程项目,位于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包括:31-32#码头场地给水管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 招标范围:
本工程因公司生产需求原因,拟对31-32#码头供水管线改造。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排水沟清淤、原有混凝土道路拆除及恢复、原有沥青道路拆除及恢复、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PPR给水管、室外消火栓、钢筋混凝土水表井及水表安装、水表阀门、钢制套管等
报价时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投标人依据施工期内人工、机械、材料、设备等市场情况,根据中标后组成合同的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规范、图纸等文件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及赶工抢工、机械多次进出场、交叉作业等措施以及自身管理情况等自主报价。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3) 工期要求
①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④各个施工区施工顺序根据现场情况由业主确定,承包单位须服从业主统一调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年审合格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部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2015年1月1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一项;
3.2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具有年审合格的国家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月 19 日至 2018年 1月 23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00时,下午 13: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