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新龙华单位租赁房项目供电后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上海铁路局新龙华单位租赁房项目供电后配套工程
2、招标范围:上海铁路局新龙华单位租赁房项目供电后配套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并网通电以及交付使用后的维护保养而需承担的一切工作。
3、项目地点:上海市龙吴路50号内。
二、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须具有电力监管委员会许可的承装(修、试)五级或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资格: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资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要提交的报名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电力监管委员会许可的承装(修、试)五级或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4、项目经理职称资格证书;
5、 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1、对上述采购信息有意投标且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1月 24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