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电厂~兴仁换流站双回500kV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普安电厂~兴仁换流站双回500kV线路工程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普安电厂~兴仁换流站双回500kV线路工程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31122
1.3. 招标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兴义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兴义供电局
1.9.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分包名称 |
分包序号 |
最大中标包数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备注 |
2 |
普安电厂~兴仁换流站双回500kV线路工程(第二标包) |
普安电厂~兴仁换流站双回500kV线路工程(第二标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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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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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普安电厂~兴仁换流站双回500kV线路工程(第一标包) |
普安电厂~兴仁换流站双回500kV线路工程(第一标包)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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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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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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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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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营的企业法人,具有企业管理咨询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3 |
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
4 |
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或控股与被控股单位,或同一控股单位的直接下属单位同时参加投标。 |
5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近2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8 |
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查询主体应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且在有效期之内。。 |
9 |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物资的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接受制造厂产品的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厂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需出具制造厂商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
4. 招标文件获取
(1)完成供应商登记
在本公告发布2天内尽快完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供应商登记(登录网址:)(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为审核单位,已完成本步骤的可忽略。
(2)数字证书办理
在本公告发布5天内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已完成本步骤的可忽略。
(3)招标文件获取
凭系统账号、密码登陆电子商务系统,确定要购买的项目、标的、标包,现场缴纳标书款后,在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售价
标书款见“招标范围”。标书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5.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递交
5.1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应按照《南方电网电子商务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通过“南方电网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投标文件须经供应商数字证书加密后,上传至南网公司新版电子商务系统。
本次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投标人为单位提交如下资料:
1、通过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以此为准)。
2、须提交2个U盘,每个U盘的内容包括:所有制作完成的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包括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电商系统投标文件开始上传时间:2018年01月20日16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8日09时30分00秒。
(2)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2月08日09时30分00秒至2018年02月08日09时3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兴义市延安路10号兴义供电局老大楼11楼会议室
递交U盘资料需同时递交以下资料:
(1)投标明细表(格式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件5);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原件,投标人代表授权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的电子签章或投标专用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一份(复印件,提供原件校核);
(5)电子签章(若使用)证明文件一份(原件);
(6)投标专用章(若使用)证明文件一份(原件);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 招标公告发布即日起接受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 2018年01月20日16时00分00秒至2018年01月26日17时30分00秒(工作日),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7. 开标确认
现场将通过新版电子商务系统进行电子化开标,各投标人须于规定的时间在网上完成开标结果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8. 业务咨询方式
(1) 联系地址:兴义市延安路10号
招标服务单位联系人:王艺
项目负责人:李杨(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