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湖北枣阳太平100MW光伏项目全场水保及三期绿化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湖北华电枣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五、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为湖北枣阳太平100MW光伏项目全场水保及三期绿化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细信息如下:
本电站位于枣阳市北侧25.5km,S216省道东侧,沿村村通公路可直接到达现场。
七、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一)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必须通过环境认证及职业健康认证。
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
2、财务要求: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要求:
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月19日—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