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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林路延伸段(刘山社段)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0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编号为 FJJL2017-ZB295 (招 标编号)的 沧林路延伸段(刘山社段)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 已由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 海发投函[2017]43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海沧 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融资 (资金来源),委托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 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沧林路延伸段(刘山社段)工程 ; 2.2. 建设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石塘村南侧 ; 2.3.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沧林西路与海裕路交叉口,终点止于 沧林东路与滨湖路交叉口,道路路线全长约 583.46m(含隧道 211m),道路标准 红线宽度 42 米;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16972.88 万 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 币 13531.28 万 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 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 资估算、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及施工过程服务、施工期间 的指导和配合服务等。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 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5.2.内容 2.5.2.1 岩土工程勘察: 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 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 详细勘察报告; 2.5.2.2 工程测量: / 2.5.2.3 工程设计: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景 观绿化工程、市政综合管线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工程等; 2.5.2.4 后续设计服务: 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 验收前的设计技术服务,配备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等工 作,并保证必要的变更设计满足施工进度要求;配合业主,向政府主管部 门报审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并按业主 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2018 年 03 月开工, 工程建设周期 12 月。 3. 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具备 具有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 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 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 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非 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 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实验 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在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 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之后,方可参加投标。 (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发 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要提出勘察的资质要求)资质; 3.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 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 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 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 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 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1 项类似项目 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 层 。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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