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城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扫雪车,因截止第一次递交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竞标企业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宁城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扫雪车二次采购
批准文件编号:宁财购准字(电子)【2018】00002号
采购编号:NZC2018-H004
2、采购项目货物名称、数量及预算: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扫雪车 1套 具体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740,000.00
二、竞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竞标必须为整包竞标,竞标必须为全新产品。
2、本公告第三条“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内容系资格预审网络模板,无法与本采购项目资格后审方式同步变更,故本公告第三条内容不适用于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即参加本项目竞标的生产企业不需要提前报名,竞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本公告第二条第5项要求的时间、地点,携带竞标资质、竞标资料、响应文件直接参加谈判。
竞标人参加谈判前须递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按本谈判文件第五章格式十三填写《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登记表》,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
(1)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竞标企业公章的复制件一份,原件在谈判小组审核后退还,复制件留存交易中心: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