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2018年至2019年无线网络优化服务集中采购(中低端),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中/低端无线网络优化服务,维护逻辑站点总数如下(具体采购规模详见比选公告附件):
省份 年份 2G/4G逻辑站总数(个)
福建 2018年 141000
2019年 148500
服务周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具体网络优化服务起始日期以省公司实际网优执行日期为准)。上述需求量为本次采购预估量,实际采购量以订单为准。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无线接入网网络优化 年 2.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唱价后由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质要求对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供应商可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
2.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2.1 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2 要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3 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4 供应商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5 以合同为依据,参选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包括集团、省公司和地市)签署的无线网络优化(包括无线网络测试类,其中无线网络指GSM、TD-SCDMA、TD-LTE三种之一)服务合同业绩不低于200万元。
2.2.6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申请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申请。
2.2.7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人员清单需满足不低于该包段最小份额所需人员数量的65%(即34人)。
2.2.8 供应商必须保证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国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和《中国移动一级集中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对供应商做相应处罚。
2.2.9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若未按比选公告第三条要求的方式获取比选文件,应答文件将被拒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8年01月19日17时00分至2018年01月2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