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扎兰屯热电厂20MWp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招标人为华能呼伦贝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扎兰屯热电厂20MWp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1.可行性研究阶段: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取光资源数据,测量并收集或绘制光伏电站及站区地形图,落实用地属性等各项工作。2.勘测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竣工图阶段、设计总结阶段等各项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扎兰屯热电厂20MWp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扎兰屯热电厂20MWp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上资质和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有同类型工程的勘察及设计经验:近3年(自2015年1月1日起)有类似工程(20MWp及以上)2个以上的已投产的设计业绩,须附业绩合同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拟任设总至少具有1个(2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
4.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无被判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不允许分包。
10. 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月19日9:00起至2018年1月24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