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为湖北枣阳太平100MW光伏项目全场水保及三期绿化工程施工,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详细信息如下: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备注 |
01 |
CHDTDZ008/18-SG-0101 |
湖北枣阳太平100MW光伏项目全场水保及三期绿化工程 |
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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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程概况
本电站位于枣阳市北侧25.5km,S216省道东侧,沿村村通公路可直接到达现场。
七、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一)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必须通过环境认证及职业健康认证。
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独立承担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并具备协调工程现场周边环境的能力。
2、财务要求: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水保绿化工程的相关施工经验,且投标人必须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信誉要求:
投标单位三年内不曾有在重大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备注:各投标单位必须为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月19日—2018年1月26日。
3、购标时间:2018年1月19日—2018年1月26日17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