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萨尔热电联产一期(2×350MW)工程智慧化工地招标公告
1 基本情况
1.1 工程名称:吉木萨尔热电联产一期(2×350MW)工程
1.2 标的名称:智慧化工地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 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
1.5 建设规模:2×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
1.6 计划工期:22个月
1.7 工程简介:本工程一期建设2×350MW超临界空冷燃煤供热机组,留有再扩建条件。
1.8 招标范围:
(1)供货范围:
(一)软件部分:满足系统技术、功能及业务要求的智慧化工地项目软件产品一套;满足系统技术、功能、用户数量及业务要求的数据库产品一套;满足项目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中间件、套装软件及其它成品软件;整套系统的图纸设计、现场设计、竣工图设计等工作。
(二)文档资料部分:应用系统的所有源代码;所有产品介质、产品授权书;项目过程中产生全部文档。
(三)硬件部分:满足系统要求的智慧化工地项目各子系统产品一套;满足系统在项目现场安装、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材料、辅材及现场施工、土建安装、以及现场调试和现场系统培训等服务;满足项目要求所要求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一套。
(2)工期:智慧工地项目第一阶段实施,应于2018年3月20日内达到合同和技术规范书的第一阶段要求,完成出入口车辆及人员的进出口管理系统、部分视频安装、调试,开发、集成、部署、实施和培训等工作,满足项目开工建设要求。 第二阶段具体工期安排依据现场施工进度双方约定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4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2.1.5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2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1)供货业绩:具有销售、设计、制造2台套相同及以上智慧化工地设备或相关系统设备,智慧化工地设备主要包括智慧化工地软件、视频监控子系统、访客、车辆、人员门禁管理子系统、LED显示屏子系统、周界报警子系统、电子巡更子系统、应急广播子系统、无人机及现场配套设备、临建办公局域网等。
(2)运行业绩:近5年投标人具有1台套相同及以上智慧化工地设备1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