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金额:1566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10千伏相思湖站第二回电源工程配套电力管沟工程 已由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高新管项复【2017】143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南宁市相思湖新区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GXDYZB-2017
报建号(如有): 12170116
建设地点: 相思湖片区西宁路、相思湖东路及新际路部分地段
建设规模: 路径全长约3.3千米。主要建设内容:110KV相思湖站第二回电源工程配套电力管沟工程沿西宁路、大学路、相思湖东路及新际路走线,全线采用埋地敷设方式。
合同估算价: 1566.450000万元
要求工期: 180 日 历天,定额工期 180 日历天【备注: 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 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 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 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 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 其他资格条件:
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部门在该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开具的该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者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4 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月19日0时00分 至 2018年1月25日23时59分 (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