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JGSFOSHAN201801003
1. 招标条件
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TJ4标工程,承建单位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所属单位中交一航局佛山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项目经理部,目前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钢绞线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TJ4标工程西起花~仙区间路桥分界,东至广州南站,标段全长9.195km,其中盾构区间长1.389公里(双线),明挖区间长1.446公里,高架区间6.36公里,具体包括5站5区间,5站包括仙涌站、石洲站、林岳西站、林岳东站、广州南站,其中仙涌站、石洲站、林岳西站为高架车站,林岳东站和广州南站为明挖车站;5区间包括花卉世界站~仙涌站区间、仙涌站~石洲站区间、石洲站~林岳西站区间、林岳西站~林岳东站区间、林岳东站~广州南站区间,其中花~仙区间、仙~石区间、石~林区间为高架区间,林~林区间包含高架段及明挖区间,林~广区间包含盾构段和明挖段。
2.2 招标内容: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能开据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
4)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5)钢绞线生产厂家能生产且年产量在20万吨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金须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代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原厂生产的钢绞线,代理商最多可以代理两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具备垫付货款500万的垫付能力。
6)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3月5日,每日上午8时 00 分至11时 00 分,下午14时 00 分至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