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靖远县热电联产西片区靖乐热力一级管网及换热站建设项目已由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靖发改发[2017]5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远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立项批复:靖发改发[2017]516号
(二)项目名称:靖远县热电联产西片区靖乐热力一级管网及换热站建设项目设计
(三)工程规模:项目规划从热电厂引出的热力主管网,总长度约2.7公里,项目规划在靖乐热力院内新建换热站一栋,配电室一栋。项目管网埋地敷设,项目管沟深度3米,宽度3.5米,管径DN600,壁厚为9mm,供热介质为130/70℃高温热水,设计压力为1.6Mpa。项目供热管道采用直埋冷安装敷设方式。
(四)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
(五)工程地点:路径为四中热力接口处-人民路-靖远县第八中学东侧新建规划路-靖乐热力公司
(六)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设计周期:30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合格(必须一次性达到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标准,图纸经有资质的的审查部门审查合格)。
(九)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二)省外企业参加投标报名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信息登记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设〔2016〕5 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凡是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申请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7日18时00分至 2018年1月2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