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台州市引水工程包括新建100万m³/d的综合取水设施及调节站、铺设总长约62km的输水管线(其中隧洞部分约28.8km)、新建20万m³/d的东部水厂及配套清水管线、建设供水规模为9万m3/d的南北水源应急互备工程,工程涉及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温岭市、临海市及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台州市引水工程大巍头山隧洞工程,中标总金额9304.76万元,工程建设合同工期为36个月,大巍头山输水隧洞(黄岩区茅畲乡至沙埠镇)输水隧洞主洞长6.62km(大洞0+000~大洞6+620),衬后洞径3.6m。施工支洞640m(寺支0+000~寺支0+640)。其中主洞进口220m及出口180m为压力钢管衬砌,压力钢管由业主采购后运输至施工现场,由我项目部承担安装、焊接、防腐等工作。其他施工内容包括:洞外公路、施工期水土保持及相应的措施项目等。该工程位于台州市所在地黄岩区(沙埠镇、茅畲乡)。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台州市引水工程大巍头山隧洞工程项目部所需水泥。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袋装P.O 42.5 |
吨 |
5000 |
|
3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散装P.O 42.5 |
吨 |
11000 |
|
5 |
合计 |
吨 |
16000 |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4、品牌要求:海螺、南方、上峰、三狮。
5、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预计30个月,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6、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台州市引水工程大巍头山隧洞工程工地指定地点。
7、质量要求:
7.1普通硅酸盐水泥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2007中规定的水泥技术要求。
7.2普通硅酸盐水泥的检验及试验应满足以下标准:GB12573、GB/T12960、GB/T176、GB/T750、JC/T420、GB/T 1346、GB/T17671、GB/T8074、GB/T1345。
7.3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供货业绩,在近1年内的水泥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水泥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9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