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张湾、王万岭村村部屋顶光伏发电及村内主干道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牟县移民局,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湾、王万岭村村部屋顶光伏发电及村内主干道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
2.2项目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11-34号;
2.3建设地点:中牟县大孟镇张湾、王万岭村;
2.4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要求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 期:150日历天;
2.7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583721.85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⑴投标人须具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⑵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⑶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⑸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具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须持有中牟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须在公告发布日期内);
3.6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2日至2018年0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