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栏江小岩头电站水毁工程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云南省鲁甸牛栏江小岩头电站
项目资金来源:发包人单位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
二、本次招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范围 |
|
1 |
HLZB-2018-01-05 |
小岩头电站水毁工程治理项目 |
1.临时工程; 2.水毁工程治理项目: 治理总长229m。其中上游治理段为K1 0+050~K1 0+148、K1 0+184~K1 0+215 段右岸,长129米,现状大部分为自然土堤,局部地段为基岩,水下少部分有被掏空现象,边坡上多为居民房屋;下游治理段为K2 0+000~K2 0+100段右岸,长100米,边坡为人工弃渣,为河滩地。 |
(二)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本工程为度汛项目,不论开工日期如何调整,2018年4月30日为最终关门工期,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春节的影响及水库放空时间(预计放空时间为3月10日至3月19日),必须保证在水库放空期间完成上游挡墙基础开挖及基础混凝土浇筑至1277.95米以上。
(三)项目概况
小岩头电站位于金沙江一级支流牛栏江中下游河段,地处云贵两省三县交汇之地,左岸为云南省会泽县,右岸分属云南省鲁甸县、贵州省威宁县。小岩头工程交通方便,213国道通过坝址,坝址距昭通市41km,距昆明331km。
牛栏江发源于云南省嵩明县杨林海,河流全长423km,总落差1725m,流域面积13787km2,牛栏江水力资源丰富,小岩头电站是牛栏江水电开发规划的第四级电站,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11440km2。以发电为主要开发目标。
电站装机容量3×43.33MW,机组额定水头69m,最大引用流量213.03m3/s。大坝正常蓄水水位1280m,总库容350万m3,有效库容为121万m3,属日调节水库。
2017年汛期,大坝上游右岸边坡约130米挡墙被冲毁;下游右岸约100米挡墙被冲毁;下游右岸一户居民因挡墙坍塌造成房屋基础部分悬空。
本合同段的对外交通条件方便,213公路穿过右坝肩上下游区。
本次治理总长229m。其中上游治理段为K1 0+050~K1 0+148、K1 0+184~K1 0+215 段右岸,长129km,现状大部分为自然土堤,局部地段为基岩,水下少部分有被掏空现象,边坡上多为民居房屋;下游治理段为K2 0+000~K2 0+100段右岸,长100km,边坡为人工弃渣,为河滩地。
施工项目包括大坝上游右岸K1 0+050~K1 0+148、K1 0+184~K1 0+215边坡修复治理工程,包含下部钢筋桩锚固基础C25,上部混凝土板、混凝土梁、混凝土挡墙等,下游右岸K2 0+000~K2 0+100挡墙修复工程,房屋加固项目,包含混凝土挡墙、贴坡混凝土、开挖回填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2.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文件需附查询结果截屏图片)及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系统查询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投标文件需附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违反招投标法等行为(经查实)。
3.无正在进行的重大被诉经济案件,无尚未完成的重大被执行案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查实)。
4.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财务无严重亏损,并提供2014年至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其他禁止性规定的,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 |
1 |
小岩头电站水毁工程治理项目 |
资格、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证书,并具有下列资质之一: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在近5年内承担过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 项目经理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从事过类似项目工程施工工作,担任1个类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四、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1月17日至2018年1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