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厂区管道、地沟、水池清淤疏通项目招标公告
受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2018年厂区管道、地沟、水池清淤疏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五、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机组2018年厂区管道、地沟、水池清淤疏通项目 (二)工程建设规模:一期2×600MW及二期2×1000MW空冷燃煤机组 (三)交通运输情况: 厂址位于宁夏灵武市北6公里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1.2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②开标日前3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③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5 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包括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存在开标日前3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 1.6 财务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开标日前3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1.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投标人的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及投运证明等,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2.专项资质条件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二)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9日17时止 (三)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四)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电子版投标文件网上提交电子招投标系统,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具体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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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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